关于印发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文件的通知

  2017-11-17| 中物联
  

关于印发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文件的通知


 

物联评估字〔2015〕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流与采购(物资)协会(学会),各会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 31086-2014)将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宣贯国家标准,并依据国标开展评估工作,我会制定了《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办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机构及审核员管理办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审核员行为守则》、《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申报与审核办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复核工作管理办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收费办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企业评估劳务费管理办法》七个文件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院1号楼1215室

邮政编码:100834

联 系 人:杨国栋、伍勇、尹斐洁

电    话:010-68391389、68391215、68391257

传    真:010-68391452

电子邮箱:zwlpgb@vip.163.com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我国冷链物流发展,加快推进冷链物流产业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冷链服务的量化管理与评价,进一步提升居民食品安全保障。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物联)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 31086-2014)国家标准,在行业内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为规范评估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

  第二条  参与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的企业必须满足《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所界定的国家A级物流企业的要求。

  第三条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由中物联负责组织管理,根据《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国标规定,从组织、设施设备、信息化、人员、流程管理、应急预案、冷链物流辅助服务功能等方面对物流企业的冷链服务能力提出要求。对具备冷链服务能力的物流企业,按照其服务能力高低,依据评估结果分为★★★★★级、★★★★级、★★★级、★★级、★级五个等级,五星级最高,依次降低。

 

第二章  评估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为更好的开展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能力评估工作,发挥行业内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教育机构、专家学者的作用,中物联特设立“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中物联冷链评估委”),作为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的工作指导机构;中物联冷链评估委由来自行业内的专家学者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若干名。

  第五条  委员会职责

  1、审定《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办法》。

  2、负责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的专业指导。

  3、指导、检查“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办公室”的工作。

  4、协调解决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5、委员审查小组审议通过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委员审查组在委员名单中随机抽签产生,人员7-9人。

  6、委员审查小组对获得5星级资质的企业实行现场答辩审查制度。委员审查小组需要进行现场陈述,企业可选择5分钟影像资料演示和10-15分钟企业陈述,并接受评估委员会委员询问(委员人数根据5星级企业数量而定)。

  7、中物联冷链评估委委员可以“评估顾问”的身份参与星级企业的现场评估工作。

  第六条  为便于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开展,中物联设立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办公室(简称“中物联冷链评估办”),具体职责包括:

  1、在中物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国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的日常组织工作。

  2、制定《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办法》及评估相关的制度。

  3、负责组建冷链评估专家团队,制定管理办法,设置评估流程。

  4、负责全国冷链评估机构的审查、设立,以及冷链评估审核员的培训与管理。

  5、负责全国冷链评估工作的统筹协调,计划下达。

  6、负责协调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的受理、初审、再审、审定及现场评估以及以后的复核工作。

  7、负责组织召开评估委员会会议、授牌仪式。

  8、负责冷链评估信息网络的运行管理。

  9、处理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中的投诉建议。

  第七条  根据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需要,基于区域范围内冷链物流服务企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在具备条件的省市设立地方冷链评估工作办公室,成立专业评估团队开展本地区评估工作。地方冷链评估办职责:

  1、向物流企业宣贯国家标准,扩大国标的影响力。积极推动本地区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的开展。

  2、负责本地区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办公室的运行。

  3、负责企业申报过程中宣讲、解释工作,并负责申报环节的初审工作。

  4、负责现场评估环节的工作衔接,材料收集。

  5、负责企业复核阶段的相关事宜。

  第八条  为保证评估工作的严肃性及冷链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参与中物联冷链评估工作的人员必须获得评估资质的审核员。取得审核员资质须通过中物联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具备良好道德修养及专业素养的人员。审核员分为高级审核员及审核员。

  第九条  评估机构在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中,需遵守以下规范:

  1、按照公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并接受参评企业及社会的监督。

  2、严格遵守《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国标和评估工作各项规定,实事求是地对参评企业进行评估。

  3、维护参评企业的合法权益,各评估机构有责任为企业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参评企业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发布参评企业有关资料。

  4、严格收费管理,在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中,不得收取本办法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5、严格自律,在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中,不以任何形式对参评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索贿、受贿。

注:本站所转载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可联系删除。

更多有关物流知识技巧、技术资料以及免费发布车货互找、项目招商加盟等物流信息,欢迎访问“冀物流(bbs.hebeiwl.net)论坛”

分享到:

头条

图片

热点

相关推荐

河北省现代物流协会微信公众号
长按识别或保存
关注河北省现代物流协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