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加快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

发布时间:2009/09/21 互联网
消息来源:滨海新区网 9月9日,天津滨海新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外界公布《天津滨海新区关于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天
消息来源:滨海新区网

  9月9日,天津滨海新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外界公布《天津滨海新区关于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天津滨海新区将力争用五到六年时间,初步建成服务中国北方、东北亚、中西亚的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意见》提出,到2012年,天津港货物吞吐量超过4.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300万标准箱;东疆保税港区10平方公里开发建设和项目引进全部完成,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进出口加工等功能有效发挥;航运服务企业数量明显增加,航运服务体系初步构建,各类航运交易市场形成规模,航运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到2015年,天津港航道等级达到30万吨级,货物吞吐量超过5.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700万标准箱;东疆保税港区经济规模、增长速度、服务功能等均位于全国保税港区的前列,自由贸易港区初步建成,并做好争取扩区的各项准备工作;航运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比2012年翻一番,超过2000亿元;初步建成以自由贸易港区为核心功能区的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交易活跃、国际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国际航运物流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的北方国际航运中心。

  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是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有效途径,将极大带动滨海新区航运相关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天津港集装箱枢纽港地位,促进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建设,推动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提升区域服务辐射能力的必然选择,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滨海新区的服务范围,增强区域辐射能力,提升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中国北方的经济发展;是构筑我国对外开放新优势的客观需要,有利于提升我国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为广泛参与全球竞争提供有力支撑。根据《意见》,天津滨海新区将从七个方面加快中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

  一、加快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功能区

  进一步加快东疆港区建设。2009年基本建成东疆保税港区首期4平方公里封关区域仓储、物流、标准厂房设施,2010年基本完成二期3.6平方公里物流区的开发建设,2012年10平方公里保税港区全面建成并积极推进保税港区功能和空间拓展。同时,进一步加快20平方公里毗邻区配套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东部观景岸线、海铁换装中心等功能性项目。

  全面推进招商引资。进一步完善并充分发挥天津港集团公司、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联合招商机制的作用,完善招商网络,健全招商引资服务机构。实现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进出口加工五大功能突破,吸引航运物流、金融服务以及高档消费品、展览展示、休闲旅游等高端航运服务企业入驻,推进国际经贸合作大项目尽快落户。

  深入实施综合配套改革。货物流通方面,建立保税快捷通道,建设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实施企业诚信管理等;金融创新方面,争取开设企业离岸账户,吸引离岸金融机构进驻,创新离岸金融业务等;企业经营方面,放开企业经营范围,创新行政管理模式,开展汽车保税与机电设备再制造等;人员进出方面,争取落地签证政策,建立免税购物与休闲旅游便捷通道等。

  二、加快港口建设

  加大重大项目建设力度。到2015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00亿元,重点建设30万吨级航道,北港池C段、北港池四期集装箱码头,30万吨级专业化矿石码头、30万吨级原油码头、神华天津港煤码头二期等港口基础设施;大力推进船舶制造、重型机械制造、石油化工中下游等临港产业项目建设。

  进一步做大做强天津港集团。继续加大对天津港集团的财税、土地、项目审批的政策支持,促进其增强境内外直接融资能力,向国际卓越码头运营商和开发商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p#分页标题#e#

 

  三、加快建设和完善国际物流网络

  完善现代集疏运体系。积极推进直通腹地的高速公路网建设,完善滨海新区集疏港公路网络,实现客货运交通功能分离,显著提高集疏运效率。推进直通西部腹地的铁路通道建设,尽快实施黄万铁路复线、进港三线等重点项目。大力发展管道运输,积极促进以天津港为起点的输油管道规划和建设。

  着力发展班轮航线。加快发展远洋干线、环渤海内支线、内贸精品线,积极增开集装箱班轮航线,优化航线结构,增加航班密度,拓展辐射范围,不断提升天津港的集装箱枢纽港地位。

  健全内陆腹地物流网络。大力发展海铁联运,提升班列和大陆桥运量,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着力打造亚欧大陆桥运输品牌。加强与腹地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快无水港建设,探索港口功能、保税功能和口岸功能的延伸和拓展。

  四、加快发展航运产业和综合服务体系

  推进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区建设。积极推进航运物流服务集聚区建设,做好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区二期规划建设,吸引现代服务业集聚,形成滨海新区现代航运CBD,打造国际一流水平的航运服务环境。

  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鼓励码头运营、仓储物流、运输配送、采购分拨、货运代理、贸易服务等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加快建设辐射我国北方的区域性航运、船舶、大宗商品交易市场。

  加快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综合信息平台,实现航运相关信息的全面共享和高效应用。发展船舶管理、海事服务、人才中介、资格认证、咨询、会计审计等配套服务。吸引相关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理算师机构、海事仲裁机构、船级社等入驻滨海新区。发展与航运相关的研究、教育、医疗等。

  加快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壮大船舶产业基金规模,争取设立航运和物流产业基金。推进航运金融创新,积极开展与航运相关的保险、质押等业务,加大对中小航运、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区域性国际航运和国际物流交易、融资、结算中心建设。

  五、大力促进邮轮产业发展

  推进国际邮轮母港及配套设施建设。2009年内完成国际邮轮母港码头建设,2010年完成客运大厦建设。适时启动邮轮主题商业广场项目建设,建设免税购物中心。

  吸引国际邮轮公司落户、邮轮挂靠天津。吸引国际邮轮公司落户天津,开展邮轮业务。制定吸引国际邮轮公司挂靠的费收优惠和便利通关政策。探索国外入境邮轮乘客中转免签,提高通关效率。大力扶持旅游中介机构,统筹开发旅游资源,完善各项服务,促进国际邮轮航线的开发。

  六、不断完善政策法律环境

  推进保税港区口岸监管制度创新。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开展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船舶税收政策和航运税收政策试点。探索金融政策创新,推进宽松外汇管制、对外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等配套政策试点。推动无水港启运港出口退税政策、汽车落地保税政策、免税购物政策创新。逐步形成与国际惯例接轨、独具特色的自由贸易港区政策体系。

  完善航运法制环境。充分借鉴国际知名航运中心法制建设经验,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涉及船舶购置及租赁、船舶检验和咨询、航运物流金融服务、保险等的法律法规,营造有利于港航发展的制度环境。支持完善航运诉讼案件审理机制,建设和完善海事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p#分页标题#e#

  七、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设立“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培育集装箱物流网络,增强东疆保税港区和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区对航运产业的聚集能力,提高现代航运服务水平,吸引航运人才教育资源聚集等。

  ——培育集装箱物流网络。强化天津港集装箱枢纽港地位,鼓励支持远洋干线、环渤海内支线和内贸精品线,支持集装箱班列和海铁联运,支持内陆无水港建设。在发展初期给予扶持。

 

  ——增强航运产业聚集能力。对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的航运物流企业、进出口加工类企业,根据地方税收留成部分给予奖励。对专业运输企业、仓储物流企业、大型跨国采购分拨中心等企业贷款购买仓储专用设备和设施的,给予贴息支持。对航运重点企业和地区总部型企业购买、租用办公楼宇,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支持。鼓励中小型企业开展航运相关业务,在融资贷款方面给予一定数额的担保费用补贴。

  ——鼓励航运服务产业发展。对在东疆保税港区注册,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和从事航运相关法律服务、会计审计、金融保险、研究咨询、人才中介、资格认证、贸易服务、信息服务等业务的机构,根据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促进航运物流会展业发展,对在滨海新区举办的国际级、国家级航运或物流会展,根据会议规模、国际化程度、主办方层次等,酌情给予资金奖励。促进邮轮经济发展,对以天津港为母港的邮轮给予积极的扶持。

  ——吸引航运人才教育科研资源聚集。对航运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端专业人才,根据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必要的奖励。吸引航运教育、研究机构,对航运相关院校在滨海新区开设分院(校)、综合性大学在滨海新区开设航运专业的,酌情给予办学补助,对国家有关部委或国际知名研究机构在滨海新区设立研究中心的,给予一定数额的开办费补贴。支持开展与北方航运中心相关的研发工作,按研究项目等级酌情给予研发费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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